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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一脸坏笑  作者:李海洲 书号:35673  时间:2017/7/25  字数:20418 
上一章   第七章 青春的花开花谢    下一章 ( → )
爱情像风筝

  我跨进大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心情长久地保持着激动,但是这种激动决不是因为我终于可以佩戴着发亮的校徽意气风发地走在A城的大街小巷,而是因为我所就读的A城大学有着多得令人惊异的女孩子,要命的是她们都漂亮而青春,像多而灿烂的甜美草等待着有人去把她们吃光。A城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而且它在国内还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这所大学的学生就来自了五湖四海。她们从祖国的各个省被火车送到这里,像一千朵优秀的鲜花被扎成一束。

  那一年的女生很漂亮,每次回忆花开花谢的大学生活我就会首先说出这句话。这句话的意义是:谁都不会对美丽无动于衷。

  那一年,我所就读的中文系,所有的男生都很骄傲,因为我们系里的女生总是又多又绚丽。

  女生的人数超过了男生的三倍,和我一样是凭着文学特长免试录取的章直就感叹不已,他评价说这是衰。我就立刻引经据典地骂了他一顿,然后我总结说:男生少才显得出来是“宝”那些女生来自各个不同的省份,她们像一大群方言不同的鸟儿,漂亮地集合在一起。又像一大群让人惊的天鹅,停泊在A城大学的校园,让所有的男生都认为A城大学只有春天而没有其它季节。

  我和章直常常在黄昏的时候趴在绚丽的窗口往下望。我们住在男生宿舍的二楼,窗下就是食堂,每到黄昏的时候,打饭的女孩子总是特别多,她们穿了五颜六的花裙子花一样飘来飘去,壮观得像在举行青春美少女大赛。

  我和章直几乎天天趴在窗口上感受美丽,这个过程中我们都不说话,只有眼睛像机关一样在窗下扫来扫去。为此我们常常会错过去食堂打饭的时间,只好呆在一块用温开水泡方便面,于是我们两个人都得了胃病。

  章直是我读大学时最好的哥们,他也是诗歌的,那年头诗歌吃香坏了。我们俩都有一张烂嘴,常常挖苦另外几个写小说的特招生,我们说:诗人只需要用左手就可以写小说了。章直补充得更提劲,他说:诗人本身就是小说家,但小说家决不是诗人。那几个写小说的常常被我们气得吐血,但他们又不好意思反驳,因为章直以前随便写的一篇叫做《霍静的爱情》的小说轻易就拿了个什么奖。他们以前还曾是章直的崇拜者,谁知章直居然一脚踢开小说写诗去了。

  章直这家伙很可怜,他说他至今还没有初恋过,唯一的一次初恋(假如也可以算的话)是读中学时悄悄捏过一个女孩子的手。我狂笑起来,我看着他的脸,他长得有点丑陋,脸形像一个多棱体,还架着古怪的眼镜。我骂他,我说:蟑螂。然后我给他讲我的恋爱史,有一些是真的,有一些是编的,他根本分辨不出真假,羡慕得口水都出来了。我们趴在窗口的时候,章直眼睛都直了。我鼓励他,我说:追女七字诀,死皮赖脸加勇敢。我说:上。他努力地了一下口水,说:我不敢。

  他不敢我敢。我趴在窗口上,精心打量着窗下的美丽,我就有了想要干什么的设想。可是这个念头一涌上来,我就想到了远在家乡另一所大学的贝小嘉和贝小嘉给我说的那句话,一想到这些,我就会有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

  贝小嘉说: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我离开我所居住的那座城市来A城大学念书的时间是下午。

  那会儿已经是九月了,天蓝得有了秋天的味道。我爸我妈,还有文青水、程岑一些哥们把我送到火车站。贝小嘉走在我旁边,她穿了浅绿色的百折裙,长长的黑发被面而来的风吹得飘起来,眼睛虽然亮亮的,但写了忧郁。我们拉着手走在火车站,我一脸的快乐和兴奋,我想***我真要上大学了。

  向天和舒眉衣走在最前面,他们的关系发展得突飞猛进,那速度很有点昂首走进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到了就来个电报,”向天转过头来对我说:“免得程叔担心。”

  “我不担心我不担心,”我那曾经长时间破坏我股的工人父亲乐坏了,他几乎是在唱着小调。可是就在火车要启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眼里居然有了泪光:“儿子,出门在外,可要多注意身体。”他说。我挥了挥手,几乎没有一点离别的忧郁,我说:“放心放心,我都是大学生了。”我的话引来他们善意的笑声。

  其实A城离我的家乡并不是太遥远,只需要一个夜晚的时间就可以抵达。

  贝小嘉的泪水掉下来,一颗一颗地落在站台上“给我写信,”她说。声音委屈。我已经坐进了火车,我就把手伸出车窗,努力捏住她冰凉的手。其他的朋友和我的父母还以为我们有什么情话要说,都退开了几步,想要尽其所能地给我们营造一个说话的空间。

  但是贝小嘉只说了一句话:“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这时候火车就开了,它以无可阻挡的速度开始载着我飞离贝小嘉的视线。我把眼睛伸出车窗外丢下最后的一瞥,我看见在下午的阳光下父母和朋友们都在对我挥着手,只有贝小嘉没有挥手,她忧郁而孤独地站在最前面,一脸的无助,她的裙子被风吹起来,像一朵绿色的花随着火车的开动越来越远。那时候,我的泪水突然就下来。

  刚踏进大学的时候我想家想得厉害。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远离父母和朋友去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就像一粒花籽离开了花朵,被风吹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疯狂地给家里人和朋友们写信,尤其是贝小嘉。在大学里有一句校园俗语,叫做:大一大二信多,大三大四病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大一和大二的学生还没长大,只知道给亲人和朋友写信,而到了大三大四,信不写了,课也不想上了,还常常装病躲在寝室里睡懒觉。我就属于这种人,刚进大学那阵子,我常常会一天收到七八封信,然后就点上蜡烛熬更守夜地一封一封地回,像得了神经病似的。

  我们寝室住了六个人,我住下铺。有时候,六个铺位都会亮起蜡烛或者手电,大伙全趴在各自的铺位上给远方的亲人写信。有人写着写着还哭起来,得其它人一愣一愣的,还以为他脑子有问题。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睡觉。我在家里的时候一个人睡一张非常宽的弹很好的绷子,随便我怎么横着躺竖着歪都行。可大学里的不仅窄,而且还是硬硬的木板,刚开始睡的时候我不太习惯,夜晚不能入睡不说,而且一旦入睡,早上爬起来身子就软绵绵的,又酸又痛,像被谁揍了一顿似的。要命的是我从小就不大会睡觉,我的意思是说我睡觉老爱翻来翻去,有多宽我就能翻多宽。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从上翻到了地上。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都是那种睡后被别人卖了都不知道的人,所以我从上翻到地上的时候根本就没醒,我仍然睡得香甜而快乐,估计还有美丽的鼾声。后来我终于从地板上醒过来,是因为在睡梦中我突然感到自己被什么重物狠狠地砸了一下,结果我发现原来是睡在我上铺的章直也从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身体上。我气坏了,就骂了一句:我X你妈。然后就了这小子一耳光。可我这一耳光并没把章直打醒,他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脸,就又继续睡过去了,而且还很快发出浊重的鼾声。我哭笑不得,就又踢了他一脚,重新爬回自己的上睡觉去了。出了这件人人的睡觉事件,我就一直希望章直有一天再一次从上铺掉下来,因为上铺距离地面大约有一米五高,假如章直再次掉下来(我当然不会又去当垫),结果肯定很喜剧。为了能够目睹这一时刻,我就天天晚上盼啊盼啊…我想有了第一次肯定会有第二次,结果终于给我盼到了。有天晚上我正朦朦胧胧地要去找周公打麻将,就听见“咚”地一声巨响,一件物体从我上铺呼啸着滚下来。我立刻就放声大笑起来,其他室友被我的笑声给醒了。大伙拧亮手电(大学一般晚上十一点熄灯,周末假例外),看见章直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大伙就快乐得不行。我得意坏了,我说:***,这回我不给你当垫了。

  我们寝室还有一个写歌词的特招生叫邹化洋,这小子生得油头粉面的,常说梦话,有时还要梦游。刚进大学的一个晚上,这小子半夜从上爬起来,走到我边,一边拍我的脑袋一边念叨,他说:西瓜了。吓得我一身冷汗。后来我把他臭骂了一顿,就不敢再睡下铺了,我想假如这小子一边提着刀一边拍我的脑袋说“西瓜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没准我正梦见和几个少女在一块打情骂俏呢就不明不白死于刀光之下。我决定和章直换一换铺位,可我又非常担心由于自己睡觉不老实而从上铺掉下来,那情况也惨的。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中庸的办法,那就是我仍然住下铺,但必须把寝室里所有能伤害人的铁器扔掉,包括吃饭时用的小叉子也被我强行换成了木筷。这样邹化洋再拍我脑袋说西瓜了就无所谓了,起码比从上铺摔下来感觉要幸运些。这一切都习惯了之后,有一件事情却老也习惯不起来,那就是我实在不习惯贝小嘉不在我的身边。我非常想念她,贝小嘉在我的想念中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她常常会在我的想象里(包括大白天的想象)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可爱无比。

  “有一个女孩子在身边多好。”我强烈地想。每次趴在窗口上看见那些美少女云集楼下的饭堂,我就想把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给逮到身边来。可是我又不敢,这并不是因为我胆小。我主要是考虑到刚进大学,得注意点影响。即使我有什么行动,也得再等几天。

  我就疯狂地给贝小嘉写信。她回信也非常勤,常常是一周两封,而且每封信都有好几千字,我就怀疑她读大学的主要功课是给我写情书。贝小嘉在信里胆子非常大,一改平时的娇羞和含苞待放,她的信热烈极了,她甚至在信中说想和我有一个孩子。那时我并没打算将来和她结婚,读了她的信后就觉得她很可爱。“妈的,她都想当妈了,这还得了。”我想。

  给贝小嘉写信是我非常爱干的一件事,因为我可以在信中打胡乱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比如我写:贝小嘉,我想你想得想和你睡觉。语句简明了当,直奔中心思想。

  那时我晚上常常梦遗。每次都梦见我和贝小嘉在一起很兴奋,但每次在梦中我都解不开她的皮带,一旦好不容易解开了,我又要起了,因为我得赶紧爬起来去洗衩。

  后来我发现我在思念贝小嘉的过程中常常会被一种越来越强的毒蛇样的**控制。我很口渴。再后来我终于在一个周末的夜晚爬上了火车,我要回家,我要去找贝小嘉,那时我进大学已经快两个月了。

  当我奇迹般地出现在贝小嘉面前的时候她吓了一跳,的眼神如梦如烟,但是有泪水:“你怎么回来了?”她居然在师大女生楼早晨的阳光下拥抱了我,以前她可不敢这样。

  然后我就把她领回了家,我爸我妈激动坏了。但我爸有些谨慎,他小心翼翼地问:“西鸿,是…被开除了?”我哭笑不得,我说:“回来看看你们,晚上就得走,明天还有课哩。”

  我老爸老妈欢呼一声,就上街卖菜去了。

  我就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屋子开始干那件事。这个过程中,贝小嘉表现得非常慌乱,她说:“今天恐怕不行,今天是危险期…”我有点生气,我说“我这么远回来看你”就不说话了,然后她就跑过去检查了一下门的暗销是否拧上后,就任由我把她剥得光光的。可是我很激动,三四分钟就完事了,当我从她身上爬起来的时候,她吃了一惊:“完了?这么快?”我的脸就红了。

  然后,我像打仗一样地利用一天的时间飞快地去拜会各路朋友,并邀请他们晚上到我家里吃饭。两个月没见面,最令我惊讶的是程岑的变化,他现在在一个冰箱厂上班,股后面跟了个“小鸟依人”程岑对我说,他说自己这么大了,再不敢在外边鬼混了,他说他现在首先得为生计奔波…自己都养不活,还混什么混…他这样说的时候目光坚毅,一脸的劳动者形象,我就很感动。我本来还想到看守所去看朱朱的,但时间实在太紧,晚上我还得回A城。“是朱朱教育了我们。”程岑说。一提到朱朱,我们的心情都不太好。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大勇他们都来了。

  向天和舒眉衣来得最晚。“他们要结婚了。”文青水说。我就大笑起来,拐弯调侃他们:“结什么婚,你们现在不照样是未婚青年享受已婚待遇吗?”大伙轰的一声就闹起来。我老爸拍了一下我的头:“臭小子,上了大学也跟个小氓似的。”

  我们开始喝酒,并谈些兄弟感情的话,间或较量些文字。

  贝小嘉坐在我旁边,她很少嘴,只是用亮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我闻到了她身上的一股好闻的香水味,手就不由自主地放在了她的大腿上,她的大腿依然结实而富有弹

  虽然只有两个月没见面,但大伙就像有好几年没见面似的,情绪都很高,一个个喝得一塌糊涂。尤其文青水,喝酒像喝开水,话也特别多,我估计他心里可能有事。但我暂还没有机会去问他。我乘大伙不注意的时候借收拾东西为名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那间屋子,然后就锁上了门。贝小嘉看见我的举动有些紧张“西鸿你干嘛,外面这么多人,”她小声说。我抱住她亲了一下,我说“不干嘛干你哩。”

  “不行,”贝小嘉叫。但声音很低,她怕被外屋的人听见。我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我的手已经剪刀一样划开了她的肌肤。贝小嘉软弱地推开我,走到门边细心地检查了一遍暗锁,然后对我白了一眼,说:“你真坏。”这就表示她同意我这么做了。我就兴奋起来,把她在了上。

  火车是晚上八点钟的。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抵达A城。

  在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文青水把我拉到一边:“西鸿,你这次回家不仅仅是因为想念兄弟吧。”他实在是非常了解我,他说:“你可得好好念书,别总想着那事。”我知道那事是指什么,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文青水使劲地拍了拍我的肩:“好兄弟,什么事都毕了业再说…还有,在学校可别来,兄弟们都不在身边,有些事儿自己得好好把握。”他有些动感情地搂着我的肩。我的眼泪差点就下来了,我不由自主地喊了他一声:“哥,”我说:“你放心。”

  火车要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问文青水:“怎么没看见章玫?”当时我还一直认为他正在和章玫好。文青水苦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夜风里像一支摇曳的狗尾巴草。“怎么了?”我有些惊异地问。他的脸上继续着苦笑“以后再告诉你吧。”他说。一瞬间他的眼里忽然就有了斑斑点点的泪光。

  我们中文系的功课比想象中的要更为简单。我和章直很容易就把它给对付了。其余时间我们就用来写信和挣稿费。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来信最多的是贝小嘉,一周两封,其次是文青水,一周一封,他们的时间概念都很好,准时而又持续不断。我也抱着巨大的漏*点给他们回信。那个冬天开始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唐儿和紫儿的故事,还有章玫,文青水在给我的一封长信里详细地讲述了她们。许多年后,当我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文青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告诉我,他说他之所以要给我写这么多信,除了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实在是太需要倾诉了。他对我说,那时候他心情只要一糟糕就会给我写信,只有把心里的难受写在纸张上,他才会如获大赦。文青水还说:“真不好意思,我把我的痛苦让你分担了。”

  其实我并没有帮文青水分担什么。当时我只是感到文青水的信总是很灰色,那会儿我并不是很了解文青水,我只是认为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直到后来那个飘雪的冬天。

  我和章直除了写信,最大的能耐就是挣稿费。我们写了一大堆诗歌或者散文之类的东西向四面八方寄出去,然后就有稿酬源源不断地寄回来。于是我们俩很快就成了中文系过得最好的学生之一。

  但我和章直都认为我们的生活还缺少点什么。后来我们终于发现我们缺少的是爱情。因为仅有才子是不够的,还得有佳人。我虽然有佳人,可惜隔得太远了,远在家乡的贝小嘉对于我而言,无疑于画饼充饥,尽管我有时仍然会坐着火车突然出现在她的身边,但问题是:冬天来了。冬天来了,A城冷得厉害。我和章直都不想自己动手洗衣服,寝室里有女朋友的男生就表现出很幸福的样子,因为他们的女朋友会责无旁贷地给他们洗衣服,哪个女孩子不希望把自己的男朋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呢?我也有女朋友,可惜她不能给我洗衣服,她离我远着哩。不过她仍然记挂着我的衣服问题。贝小嘉在信中说:“冬天了,你可要注意卫生,遗憾的是我不能为你洗衣服(我的衣服是妈妈给我洗哩),你总不能要求我坐火车到A城来给你洗衣服吧。”简直是话,我穿着在我众多的衣服中还算较干净的一件骂道:“妈的,老子也不洗,让它脏。”我和章直趴在有点小雪花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被厚厚的衣服裹住的动的春天,就想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

  我眼睛追着窗下最后几个女孩拿着饭盒远去的时候,就有点恍然若失的无聊。窗台上不知被谁扔了一张《A城晚报》,我拿着《A城晚报》胡乱地翻。“看看有没有文艺副刊?”章直见了报纸眼睛就要发亮,因为这家伙无论大报小报,只要是有文艺副刊就会把他那些狗诗文寄去换钱。我揍了章直一拳:“你小子想钱想疯了。”其实我和他的想法差不多。于是我就仔细地找,果然有一版是文艺副刊,然后我看了看责任编辑的名字,天,居然会是丁香。我惊喜若狂,立刻叫出声来:“是丁香。”“你认识?”章直也很高兴,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是人就好发稿,稿发多了就能多赚钱。“岂止只是认识,”我想“她还是我的初恋哩。”章直不知道我的想法,在一旁傻快活“改天我们去找她,…丁香?…肯定很漂亮吧,”他说。丁香当然漂亮,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编辑(以前是女教师)丁香却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

  重逢丁香

  文青水没有想到唐儿婚后还会来找他。那是秋天的一个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就像一朵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

  那时文青水留校工作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被留在宣传部,负责编师大校报的两个版。校报一个月出两期,时间很清闲,而且学生来稿踊跃,工作自然有些轻松。

  校报办公室在校办公大楼的五楼,位置刚好在楼梯的拐角处。这是一幢七十年代修建的楼房,一共只有五层楼,盖着灰色的铅瓦,还吊了角,很有些古古香的味道。里面全是木楼板,人踏上去,就会“咚咚”作响,像急速运动之后的心跳。

  文青水住的地方离校办公楼并不远。每天他都像一枚阴郁的校徽穿过几条开白色花的小径向办公楼匆匆走过。有时候他会在操场边停留,看那些花裙子和牛仔闪亮在芳草凄凄的绿茵上,然后他点上烟,慢慢地走开,而心里却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地发紧。

  那一段时间,文青水在矛盾中拼命地写作。我在A城大学的图书馆里,经常能够从杂志上看到他发表的一组一组的诗句。他的诗艺渐成,尤其他的语言,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但我老是能从中读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来,比如:黑暗,阴影,或者夹在刀尖上的忧伤等。章玫仍然经常来找文青水,她一般是在晚上踩着星星的光芒走来。她的穿着始终朴素而千遍一律,尤其她老穿牛仔,感觉就像从来没换过一样,但她的衣着始终都干净,清洁而又一尘不染。她一般先站在门边轻轻敲几下虚掩的门,然后才推门进来。文青水的门平常都没关严。章玫知道这一点,但章玫仍然先要非常有礼貌地敲门,尽管他们之间早已发生了不应该客套的事情。每次章玫走进来的时候,文青水就会感到有一种忧郁的微风轻轻刮过来,然后他就看见了那张并不漂亮的但笑得像桃花一样的脸。

  那时候唐儿结婚已经好几个月了,文青水的心情也开始慢慢趋于平静。但他仍然有些害怕夜晚。因为夜深的时候,文青水总是会想起刚刚过去的那个非常夏日,那里埋藏着他的痛苦和欢乐,还有他心中那支永远不会散去的忧伤的歌。

  现在章玫到文青水这儿来的时候,文青水已经很少有那方面的要求了。他们呆在一起,更多的时间是相互各拿一本书慢慢地阅读。他们依然很少交流,连谈话也少了,而章玫仍继续天真地做着美丽的白梦。偶尔他们也干那事,但次数越来越少,而且相互之间都缺少**的漏*点,章玫根本就不太懂,而文青水则是以发为主。每次做完,文青水还会莫名其妙地泪面。章玫不知道他为什么流泪,她只是单方面地认为这是一种诗人特殊的表达方式。

  夜深的时候,文青水依旧会把章玫送到女生楼下。那时校园里街灯依依,行人渐少,文青水和章玫一左一右地走在校园的马路上,鞋子脆脆地响出单一的节奏。他们不说话,也没有挽手,就这样形同陌路地往前走。时令已经进入秋天,校园里的梧桐树在掉叶子,它们黄黄的从树上飘下来,零零散散地铺了路面。

  到了那幢熟悉的女生楼下,他们就会停下来。章玫的脸上挂着微笑:“我上去了。”然后她就在文青水的目光中跑开去。每次看着章玫青春的背影快乐地消失在女生楼的拐弯处,文青水心里就会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内疚,并且会有几许冷汗冒出。

  “我都干了些什么,”他痛苦地想。现在,他已经开始一点一点地冷静下来,他对自己给这个无辜少女所造成的无法估计的伤害而深深内疚。同时,他觉得唯一能够对章玫进行补偿的方式就是和她分手,他甚至认为除了分手自己别无选择。因为自己实在是不曾爱过她,这样继续和她下去只会对她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有早点分手,才会解决双方的痛苦。尽管章玫现在并不痛苦,但假如她一旦知道文青水仅仅只是因为个人的私心而和她来往并发生那件事的时候…其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那时文青水并没想到以接受她的方式来解决他和章玫之间的问题。他只是想和章玫分手。

  但是文青水又一直不敢正面给章玫讲清楚。因为他曾经试探地问过几次章玫这个方面的问题。而章玫的回答总是与自杀和死亡有关,文青水就吓得直冒冷汗,因为他已经慢慢地对这个相貌平凡但身材畅的少女有所了解了。他发现章玫不仅仅是一个传统的少女,而且要命的是她爱自己爱得刻骨铭心。

  现在,文青水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他非常讨厌夏天的时候由于自己的狭隘和其他什么原因所造成的现在这种局面。他甚至隐约地感觉到,自己因为章玫,将很可能失去再爱的机会。但是他又想:“我还能去爱谁呢?”后来他就干脆不管她了“管***,以后再说。”他想得快要耍横了。

  每次送章玫回到女生楼,文青水总会站在女生楼下胡思想很久。然后,他就会情不自地走到女生楼的背面,这个夏天以前,在女生楼背面的七楼上,有一个窗口总是野花灿烂。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存在了,那个七楼的窗口,月光下早已空空如也了。

  文青水在女生楼背面站立着,四周的草已经有一多半开始变成枯黄。其实秋天已经深了,在另一些城市,现在都开始飘雪花了。文青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清醒的大脑微微有些沉重,他转身离开这里,往自己的小屋走回去。

  街灯下,文青水的影子孤单而消瘦,在他的身后,一阵风过去,梧桐叶飘得铺天盖地。唐儿来找文青水的时候是秋天的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像一朵彩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这之前文青水根本就没想到过唐儿还会来找自己。

  已经很久很久了,唐儿如同一柄小小的猎刀,在文青水内心深处种植着伤害。因为唐儿,文青水几乎连梦想也没有了,尽管唐儿美丽如同百合花的面孔常常还会飘在他逐渐发黄的灰色的记忆中,并且还会带着他在刺痛的黑夜里无边地飞,但美好的一切都已过去,连同美梦和幻想,所以当唐儿像一朵云一样站在校报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文青水就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唐儿站在门边,秀气的脸挂着一丁点微笑,大眼睛里动着一丝忧郁。她美丽的短发依然卷起来微微上翘,像一小朵一小朵的花。

  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偌大的办公室走得空空的,只留下文青水一个人。唐儿站在他的门边的时候他正坐在办公桌前吐烟圈。他吐烟圈的技术很高,那些烟圈圆圆的,一个连着一个像句号一样从他嘴里飞出来,一连串地飘在办公室的空气中。

  文青水在烟雾中看见了唐儿,唐儿在文青水的视线里清晰地踩动着木楼板,窗外有黄昏的阳光照进来。文青水看见唐儿的脸上有鳞片一样的红色。

  后来唐儿就坐在了文青水办公桌旁边的一个空椅子上。这个过程中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像两个不认识的人打算就这样永远不认识下去。窗外有很绚烂的彩霞,它的余晖一点点从办公室里移开去。唐儿坐在椅子上,她的微笑已渐渐消失,像窗外的彩霞已经被黑夜替代。

  再后来文青水就把唐儿带到了一家饭馆。“我们去吃点什么吧。”文青水这样说。

  他们在师大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胡乱地吃了些什么。文青水还喝了一瓶啤酒。“别喝太多酒,男人脸红红的不好看。”唐儿说。文青水不说话,他的眼睛像刀子一样从唐儿的脸上刮过,仰头又灌了一口酒。吃过饭,天空已经有了月,校园里的光线是斑斑驳驳的碎片。文青水的脸被酒染得有些红,他和唐儿一左一右地往自己的寝室走。秋天的校园有很重的月光。

  他们走进那间九平方米的房间,唐儿抬头随便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屋子凌乱而又陈旧,书籍和废纸扔得四处都是。唐儿小心地绕过地上的书本,把自己的身体放到了边。

  这间房子的光线不是太好,而且还有一种的霉味,但唐儿并不太在乎这些,她想即使这间房子再糟糕一百倍,只要有那个人住在这里就行,一想到那个人,唐儿就不由自主地拿眼睛去看他。正好那个人的眼睛也像钉子一样地钉过来。

  后来唐儿就开始衣服,她一件一件地得很慢,直到自己得除了一尘不染的身体什么也没有的时候,她才停下来。窗外有很沉郁的月光,顺着窗悄悄地照在唐儿白银一样的身体上,像水弥漫着高塔。文青水有些口渴,唐儿的身体在他的眼睛里像一大朵光滑的云在轻轻浮动。

  丁香在《A城晚报》。丁香很美丽,丁香曾经是我的一个梦想。

  我和章直吹着口哨沿着雪花纷扬的大街往前走。这一年,A城的雪来得很早,十月还没有过去,天空就飞了白色的眼睛。走在A城的大街上,我的心情有些激动,我真没想到还会和丁香这么近的再次拥有同一座城市。我本来打算独自一个人去《A城晚报》找丁香的。但章直这家伙脸皮厚,非要跟我一块去。他听我把丁香形容得阳光和水一样优秀,就脸放光口水。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曾经暗恋过丁香,这家伙嘴很烂,老爱打胡乱说。“宝器,”我骂他“你去干嘛。”章直无赖得像条死狗:“鸿哥”他这样叫我都麻了“我从来没见过漂亮的女编辑。”他的样子很可怜,我就踢了他一脚,说:“行了行了,装什么蒜,我带你去。”然后,他便颠地跟在我身后往《A城晚报》进发。

  天空有许多白色的眼睛。我走在大街上,心情愉快而紧张。眼前浮动着我和贝小嘉曾经就读过的中学校园,在那所校园里,有绿草茵茵的操场,操场上总有一位年轻而美丽的女体育教师在领着学生跑步。她长得高,文静而秀气,学生们很喜欢她跑步,她一跑,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

  《A城晚报》离我们学校不太远。我们很快地来到了这里,并且非常容易地在文化副刊部找到了丁香。那时她正在办公室里编稿,还围了条白色的围巾。不过我站在门边有点激动,慌慌的不敢进去,那感觉有点像初恋。“你不是说你和她很吗?”章直一直在故意揭我的短。我的手心就有点,于是我就在章直的头上猛敲了一记。这家伙还没反应过来,我就窜进了办公室。章直其实笨,常常被我算计,但他还自以为很聪明,比如现在,他被我打了一下之后就没办法还手,并且还得跟在我股后边往里窜。“丁香…”我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声音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我心里有点发虚。而且我还注意到了居然没在丁香后面加上老师两个字。我非常担心丁香会不会对我直呼其名的无礼举动生气。围着白围巾的女编辑丁香抬起头来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她的面孔依然生动而美丽。丁香用她的大眼睛望了我几秒钟,这个过程使我很紧张。我猜她大概都认不出来我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很尴尬,于是我的脸就准备着要发红了。

  “程西鸿…”丁香终于大声地叫出了我的名字,表情快乐而惊异“你怎么来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说我在A大念书哩。

  接下来,丁香就像老朋友一样接待了我,这是我始料不及的。她把我和章直带到一边的会客室,其间我们曾两次热烈地握手,她的手又软又滑,握起来感觉非常好,如果不是考虑到失礼,我真想多握一会儿。

  我和丁香在会议室里快乐地说话,说我们的学校,也说散文和诗歌。

  章直在我身边一直不上话,心里对我充了愤怒,因为刚才丁香指着章直问我“这位先生怎么称呼”的时候,我非常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一个同学”根本就没给他们相互介绍,我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气气章直。结果我的目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章直果真气得不行,不过他的眼睛仍然直勾勾地盯着丁香,样子非常丑陋。

  我终于把章直介绍给丁香彻底认识的时候是中午。

  这之前我没料到丁香会请我们去吃午饭。“走,中午我请客,”丁香说。“不不不,我请我请,”我说。丁香笑着扬了一下美丽的手:“下次你请吧。”居然还有下次,我高兴坏了。趁丁香去办公室拿包的空档,章直气急败坏地对我嚷:“介绍一下嘛,介绍一下嘛。”我不理他,但心里却一个劲地偷偷直乐。

  丁香处理了一下第二天要发排的稿件后,就领着我和章直去了一个比较高档的酒楼。

  丁香要了几个非常漂亮的菜。“我们喝点酒吧,”她说:“这天冷的。”

  我得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我当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要知道,美酒伴佳人,人生一大乐趣也。只可惜章直这坏种在一边煞风景。菜刚上桌的时候,他像只呆头鹅一样吃得很狼狈,丁香被他难看的吃相逗得格格格地笑。我有些气急败坏,我觉得这家伙不仅自己斯文扫地,而且还丢我的面子,于是我就狠狠地踩了他一脚。这一脚踩得有些重,我清楚地看见章直的额头上暴了一青筋,但他没好意思叫出来,只是拿眼睛使劲地瞪我。我就当没看见,并且暗暗发誓下次决不带他一块儿来。不过我仍然了个空档把这坏种给美丽的丁香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以便他往后能有机会多赚几文稿费。

  “你也是文学特招生?”丁香看了一下章直那多棱镜一样的脸,后者的脸正在一点点发着媚笑。丁香喝了一口酒,说:“你们可以给晚报多写文章,这儿稿酬不错的。”章直等的就是这句话,这家伙虽然成天动不动就是什么“精神高度问题”但照我看来,其终青春的极目标就是为了赚稿费。酒是红酒,度数很低的那种,杯子是薄薄的玻璃器皿,闪闪发亮的那种,丁香一边喝酒一边和我们闲聊。我非常喜爱她喝酒的样子,姿式非常美丽。她用手托住杯子,轻轻地举到嘴边,酒在入的那一刹那,颜色和嘴一样红得通体透明,鲜而又柔润,当她把杯子从嘴移开的时候,我还可以清楚地看见她丰的嘴上沾有几滴晶莹剔透的酒珠,像红色的水一样美丽。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欣赏女人喝酒的,不说别的,仅那悠闲文雅的姿式,就远远要比男人来得险要而独特。

  那天丁香的兴致非常好,饭后,她提议我们到她家里去坐坐。我当然求之不得,只是讨厌章直像条小爬虫一样地跟着。但我现在又不能赶他走,这样做有违朋友间的义气。于是我就只好让他跟着。丁香住在A城东边一个公园里的小木屋里。当我们顶着铺天盖地的雪花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因为那间小木屋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得就像童话一样。它建在公园深处的池塘边,四周长了高低不一的植物。现在虽然是秋天,但A城有雪,像白色的小纸片一样密密地把小木屋的屋顶盖起来,在它的周围,除了池塘,所有的世界都是银子一样的颜色。在我这种很少看见雪的人眼里,丁香的小木屋美丽得触目惊心,美丽得简直就是童话。

  我和章直拍打着身上的雪花走进丁香的小木屋。这间小木屋并不太高,但屋子宽,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没有椅子,只有许多花布做的软垫。在屋子的墙上,挂了许多手工织品,丁香拉开灯,白白的光芒便散开来,使这间屋子看上去温馨而又浪漫。“随便坐。”丁香一边说一边下外套和围巾挂起来。她只穿着一套黑黑的针织紧身衣在屋子里来回地给我们搬运水果和咖啡。我的目光尾追着她,主要停留在她的脯上,那个地方青春而又活泼,像小兔子一样上下跳跃,可爱极了。

  咖啡端上来,冒着一丝丝热气。我用匙子搅动着咖啡里的方糖,内心突然产生了一种罪恶的设想。这时候丁香已经打开录音机,有轻轻的音乐抒情而又绵地淌。我们喝着咖啡,听着音乐,间或交谈些什么。其间我还注意到小木屋的窗台上,有一个玻璃瓶里着几枝即将消失殆尽的枯萎的梅花,花虽枯萎,但我还是能隐隐约约闻到它残留的芬芳。

  而窗外,细密的小雪花依然铺天盖地。

  从丁香那间小木屋回到学校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我梦见我和丁香在那间小木屋里轻松地跳着一曲舞,我还梦见她的脯很闪亮,像太阳,又像折的星光,还有她的白围巾,在我的四周慢慢地飘…后来我就从上爬起来洗衩去了。

  “我一定要把她搞到手。”第二天早晨从上爬起来望着窗外一直在飘的小雪花,我心里就非常氓地开始算计丁香。我觉得丁香实在是太美丽了,我想拥抱她,我想…从上爬起来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一旁的小柜子上放着一封信,不用看内容,只要看一眼那浅白色信封上熟悉的字迹,我就知道这封信是贝小嘉写的。她的信总是来得准时而又勤快。

  不过现在我突然有点讨厌她的信,因为此时我的心里正装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那个女人美丽而又生动,她的名字是一首诗的名字,她叫丁香。

  于是我就对贝小嘉的来信连拆开的兴趣也没有了,不仅如此,我还顺手把它丢在了下,就像丢一双臭袜子一样。许多年后,每当我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我真他妈不是个东西,简直没心没肺透了,这么快并且这么容易地就准备把一个刻骨铭心地爱着我的女孩扔在风里。就在我刚把贝小嘉的信丢到下的时候,我的大脑里立即出现了一双大而无辜的眼睛和一句话:你要珍惜我。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有些不寒而栗。但我立即又摇摇头,把它们扔到一边去了。

  下午的时候,雪开始住了,但天上仍在掉一些小碎片。我就不打算上课了,因为上也是白上,我心里老是在强烈地想着一个人,这种状态哪还适合上什么课。我决定现在就去找丁香。

  而且我还为此找到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那就是给丁香她们报社投稿。

  我飞快地翻出两篇我自认为写得非常满意的文章,然后找出一件比较干净的风衣来换上,还特意梳了梳头发,把它梳得整齐而又一丝不苟,像广告上那种。章直在旁边一直默默地看着我精心包装着自己,他也不想上课了。“你要出去吗?”他说。我正在擦皮鞋,头也不抬地答应了一声就继续着我手里认真而刻意的工作。“带我一块去行吗?”章直可怜兮兮地说。他不说话还好一点,一说这话我就想起他昨天中午那副狼狈的吃相。“滚一边去,”我没好气地骂道,然后扔掉手里的皮鞋刷子,理也不理他大踏步地走出了寝室。

  外面的天空有点冷,偶尔掉一些小碎片,但空气却清冽芬芳,像一个少女的初恋那么鲜如初。我打算直接到丁香的小木屋去,我是这样想的,她在家固然好,她如果不在家,我就在公园等她。我还像个绅士一样地买了一束开得很旺盛的腊梅花捧在手里。一路上,我都在腊梅的香气中精心设计着我和丁香的故事,而且还一次又一次地被自己的美好设想得激动不已,脸绯红。我并不知道当我第二次踏进丁香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的那个下午,就会发生那件我梦寐以求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

  一路上,我手捧一大把腊梅花行匆匆,心里又快乐又紧张,又希望丁香在家又希望她不在家,就像一个怕黑的小孩子总是喜欢听鬼故事一样。我就在这种紧张而又不安的矛盾心理中走到了丁香的小木屋。丁香的小木屋铺了雪,依旧像昨天一样美丽。

  屋里有微弱的灯光和音乐声。丁香在家,我有些激动。我抱着一大捧开得热烈而灿烂的腊梅花站在她的面前,不知道该不该敲门。我先是傻傻的在门边站了好几分钟,后来我想管他呢,来了总不能不进去吧。于是我就咚咚咚地敲门。

  丁香对我的到来并没有感到什么太多的意外,但她却对我手里抱着的腊梅花表示出了巨大的惊喜。“好漂亮。”这是她拉开门说的第一句话。“送给你的,”我见针地说。

  “谢谢!”她脸上的微笑在我看来要比那些腊梅美丽得多。我还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一套小翻领的西便装,苹果的那种,衬得她青春的身体像一滴透明的水。我手,表现得有点激动,像一个孩子盲目地面对自己喜爱的玩具。

  丁香把我让进屋,然后就去侍那些梅花去了。她的屋子始终那么干洁和温馨,动着芬芳的音乐,我在靠窗的一个软垫上坐下来,心里保持着小鹿一样的激动。丁香开始像风一样在屋里生动地来回,她把原先在玻璃器皿里的那些枯萎的花朵扔掉,重新换上水,并加入白色的盐粒,然后再进新鲜的腊梅。干完这一切,她的表情显得很快活,脸上的微笑纯洁而顽皮。

  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眼睛如同一枚探照灯,在丁香的身体上风一样刮过。我注意到丁香的身体像线条一样畅,她的面孔白而透红,她前的小白兔一跳一跳的,生动而人。

  我们坐在窗台边,窗台上,新鲜的腊梅花美丽得惊心动魄。

  我的心里慌慌的,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在中学的体育场上曾经有一只狗破坏过丁香的股。我说:“那条狗…”丁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脸就有些红,但她仍然闪亮而又文静地笑着说:“那条狗真厉害。”

  我发现她脸红的样子很好看,心思就想她的脸去了,嘴上不知怎么的就问了一句:“伤得不厉害吧?”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说错了,因为狗咬坏的地方正好是丁香的股,她怎么可能随便告诉一个男孩子自己美丽的股伤得怎么样呢。果然,丁香不说话了,她只是把眼睛投向窗台上的腊梅花“它们真好看。”丁香说。

  我就变得更加窘迫,心里的慌乱就像一个线团。我想我真他妈笨,说话怎么不长脑子。后来我终于变得聪明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篇差点被我忘记了的文章递过去“这是我给你们报纸写的稿子,”我说“你看看是否合用。”丁香的脸上仍然保持着微笑,她接过文章,就开始低头看了起来。乘着她看稿的机会,我就轻轻的在心里吁了一口气。

  屋里很静,只有丁香一页页翻动稿件的声音沙沙地响。窗台上,梅花开得很灿烂,有一种淡雅的、纯朴的、脱俗的…但却是极难用语言准确描绘的清香味弥漫开来。我的眼睛先是停留在腊梅花上面,那是一种把花瓣伸展得像淡黄裙袂的梅花,我得承认它的确很好看。不过现在却有另一种花比它更好看更能吸引我的目光,于是我的眼睛就停留在另一种花上。另一种花就是丁香。我像看书一样地看着她,此刻她的头低低地垂下来,如同一枝有着洁白颈项的荷,她在认真地读我的文章,表情专注而投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看见她美丽的黑发掩映着的半边脸,白皙而丰润,美貌的程度如同灿烂的月在我眼里一点点眩晕。使我眩晕的还有她的身体。她坐在我的旁边,部像软软的沙在堆高,**像两把弯刀一样定格,整个身体像随意落在纸上的线条一样畅而自然。

  我就突然又恢复了紧张的状态。后来我的眼睛就停留在了她的嘴上再也分不开。需要说明的是丁香有两片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无比的嘴。她的嘴润润的,微微地有些胖,像两滴合上的红水珠,又像一朵半开半闭的红得惊心动魄的玫瑰花。我讨厌的眼睛像一只该死的蚊子,盯在一个地方老也不飞走。

  这时候丁香已经看完了我的文章“不错不错,写得真不错。”她微笑着表扬我。但是我根本就没听见她在说什么,我只是像一只蚊子一样盯着她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位,因为那个部位要比丁香的表扬更具有吸引力。这时候丁香也注意到了有一只蚊子在盯着她,丁香就有意识地想避开这只蚊子,可是这只蚊子在突然之间就扑了过去。

  需要说明的是我和丁香都了鞋盘脚坐在小软垫上,我不知怎么的就像一匹猎豹扑了过去。

  丁香一点也没提防到我居然会这样子,当即就被我在身下。地上并不脏,铺了地毯,其实在这种情况,即使没铺地毯,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一扑在她身上后我就感到浑身颤栗,因为丁香的身体有一种柔若无骨的软。丁香在慌乱中只来得及说了一句“不要这样”嘴就被我咬住了。她想挣扎,但她的力气与我相比是显而易见地弱小,后来她就不再挣扎了,任凭我肆无忌惮的亲吻和抚摸。再后来我的手就揭开了她苹果绿的套装并在她光洁的皮肤上开始了爬山一样的划行。“别在这儿,”丁香的声音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到上去。”但我根本就没听见她软弱的声音,我的手像拆零件一样地开始了水线一样的工作,直到丁香像一条大白鱼呈现出来的时候为止。可是就在我刚刚进入这个曾使我梦寐以求的身体的时候,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了贝小嘉的一句话:

  “你要珍惜我。”贝小嘉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冷静得要命。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当我在暗恋着丁香的时候丁香是否也在悄悄地暗恋着我,否则她怎么会这么容易地就和我做了那件事呢?直到很久以后我才从一个朋友的口里间接知道了丁香的故事,我才很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个浪漫而又一厢情愿的设想。尽管我在知道丁香的故事时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了,但我仍然有些失望。因为丁香在我的记忆里一直都像我的中学校园一样青春和美好。

  其实丁香的故事传统而又没有什么新意,就像一篇差劲的爱情小说一样糟糕,但她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却代表了校园爱情的一个层面。

  丁香是在大学开始恋爱的,而且一爱就爱得一踏糊涂爱得把什么都交给了对方。她的男朋友叫鲁三。鲁三是一个相貌平凡但却非常精通于玩点爱情小伎俩的男孩。他们轰轰烈烈地爱着,一直爱到大学毕业,可是毕业分配的结果却有点麻烦,因为丁香留在了我所居住的那座常常被阳光充的城市,而鲁三却去了A城。尽管天各一方,但最初他们仍然像一细线的两头,鸿雁都被他们放得几乎要累折一只翅膀。偶尔鲁三也坐着火车来看看丁香,和她住几天什么的,后来就不见了人影,只是在越来越少的信中说最近太忙,一直在想办法给丁香办调动云云。丁香并不知道男朋友的心已经像风一样刮走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还带着甜蜜的梦幻一直准备着等下去。再后来丁香在无意间自己得到了一个调往A城的机会,她没有告诉鲁三,她想给心爱的男朋友一个惊喜。可是当丁香提着沉甸甸的行囊像一朵丁香花一样飘到A城的时候,鲁三已经挽着另一位同样年轻而美丽的女孩走进了结婚礼堂。

  如果是别的女孩遭遇类似的情况,很有可能该出手时就出手了,但丁香没有这样做。她只是着泪水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在A城住了下来,开始了一个人独处的生活,而且她很快就从鲁三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她依然文静而开朗,依然笑容闪亮如阳光,在寂寞或者有其他什么秘而不宣的原因的时候,丁香也会和一个自己认为满意的男人回家过夜,于是就有人说她作风有问题。再后来丁香就搬离了闹市区,在城东边一个幽静的小木屋住下来。

  我那朋友在给我讲述丁香来到A城之后的故事时,重点放在了男女问题上,而且他还用了一个非常恶心的词语来形容。他说:公共汽车。我就很气愤,内心产生了一种想要揍他的冲动,但我终于没有这样做,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转身走掉了。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把他当朋友了。我记得我转身的时候他还在背后骂了我一句“神经病”可是我并没有理他,我转身走得飞快。

  那个雪后的下午,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绵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上面说的这些事情。

  我只是清楚地记得事后我有点紧张和不安。但丁香什么也没说,依旧听音乐,喝咖啡,和我说话,就像什么事儿也不曾发生一样,后来她还微笑着把我送到了外边的公路上。她的举动加深了我对自己的信心,从那以后,我就会一周一次的准时出现在丁香的小木屋。

  丁香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水一样光滑,除了部上有两条月牙状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需要指出的是,后来我每次抚摸着丁香美丽的身体时,心里就会产生两件事情的影子:一件与丁香的部有关,那就是我曾亲眼目睹它受伤的整个过程,而当时我面对那条扑向丁香股的母狗,居然两腿筛糠,连“英雄救美”的故事都不会演,这使我几乎认为丁香的伤害是我造成的;另一件则与贝小嘉有关,那是由于每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贝小嘉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你要珍惜我。这句话对我而言完全是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常常得我一身冷汗,几乎就快痿了。

  那个雪后的下午,丁香把我送出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陪着我走了很长一段距离后才独自往回走。我站在丁香身后,看着她浅绿色的身影动态感很强地一点点向她的小木屋接近,心里就强烈地感受到了一种青春和美丽。不过有一点我将毫不怀疑,那就是我很可能把一封信当做一枚子弹瞠里对一个无辜的少女开火。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眼前曾一再飘浮着贝小嘉楚楚动人的身影,但那时我坏透了,强行把贝小嘉的影子像用抹布抹桌上的水一样地给抹掉了。

  文青水来信

  整整一个冬天,我都和章直趴在寝室里那个有雪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厚厚的衣服裹住的动的春天,幻想着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尽管我仍然时不时地往丁香那儿跑,但丁香是不可能给我洗衣服的,更何况我还发现在我和丁香之间除了**好像并不存在别的什么。我多少有点失望,但仍然坚信美丽的丁香对我有着阳光一样的倾心。不过我暂时还没有给贝小嘉写信说一声Goodbay。尽管我心里一直在提请自己注意:程西鸿同志,分手的时候要说分手。可是一到关键时刻我就缺乏勇气,就觉得自己真他妈笨。贝小嘉的信仍然像雪片一样地多,而且比雪片厚重。我偶尔也拆开一两封信来看看,但更多的时候是把它们扔在底,让它们和臭袜子呆在一起。

  我终于给贝小嘉寄出去那封几乎造成一个生命花朵一样凋谢的信,是在我终于逮住了窗下一个美丽的春天回来给我洗衣服之后。她有一个非常好听的绰号,叫做小玻璃。

  小玻璃是我们的系花之一,红齿白,肌肤如瓷如玉,尤其眼睛黑得发亮黑得精彩动人,往那人多的地方一站,男生们心里直,都以为是在看自己。

  由于有了丁香,我本来真没打算再去逮一个的。主要是我受不了章直的挖苦。因为我曾经给他提劲说:“找女孩还不容易,我一天可以到两个。”我本来是在信口开河打胡乱说,但这家伙偏偏就记住了,并且还老拿这句话当着许多男生的面来讽刺我“装大”、“提虚劲”什么的。我就很气愤,我就想逮一个春天回来给他瞧瞧。为了体现我的水平,我就把目标定得很高,我就决定去找小玻璃。我先是有意识地观察了几天,然后就开始行动了。

  我的方法简单而浪漫。一个有雪的下午,我到小玻璃常去的大学图书馆找到她,装出很有风度很有个性的样子,一脸严肃地对她说:“请跟我来,我代表自己找你谈话。”说完这些我就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图书馆。十分钟之后,小玻璃就和我走在了飘雪花的A大校园。

  章直羡慕得要命,从此就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一个劲地喊“师父教我两招”我不理他。“宝器,”我骂章直“老子偏不教你。”

  我本来是为了赌一口气才半真半假地和她闹恋爱的,但后来我慢慢地发现她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我就有些喜欢她了。小玻璃是一个纯得可怜的女孩。而且她非常勤快,我和她认识一个星期之后,我就不再穿脏衣服了。

  在大学里,像小玻璃这样纯的女孩子并不多。在我和她的交往中,尽管她还经常帮我洗除了衩之外的所有衣物,但除了牵手,我们几乎什么都没做过,包括接吻。并不是我不想(其实我内心非常乐意),而是她不同意。每当我要做出超过牵手范围的事,她就会惊慌地丢开我,一个人远远地逃掉。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我就不再抱任何的幻想,但我仍然喜欢她。

  我曾私下把小玻璃和丁香做过一个比较,结果是半斤八两秋平分。她们就像两种不同的唱歌技巧,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艺术价值。但同时我还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那就是依旧美丽动人的贝小嘉突然在丁香和小玻璃面前失去了可比。因为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把她和关于她的记忆在我的心底彻底给忘掉了。

  那段时间A城的雪花纷扬,但我的心情却阳光灿烂。我一会儿去找丁香,一会儿又和小玻璃围了长长的围巾在A大校园胡乱地转,就像一个花匠在两丛美丽的鲜花之间来回地往返。我越来越烦贝小嘉,她的信多得让我受不了。后来我发现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我已经开始了一种对以往爱情的背叛和不接受。于是我就开始给贝小嘉写一封令她柔肠寸断的信,我清楚地记得写信的时候我不仅笔走龙蛇,而且还面带微笑。我至今都还记得自己把那封信丢进邮筒的时候天空有霾的雪花掉下来,我穿着风衣走到邮筒边,居然还吹着清亮的口哨。

  这个故事就要结束的时候文青水终于出了一件事。唐儿怀孕了,但孩子的父亲不是邓起而是文青水。文青水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在冬天里的一个夜晚。这座城市虽然不像A城那样雪花飘扬,但空气依然阴冷而,像长了苔藓的海边。唐儿着泪水,慌乱地在的空气中讲述完那件事的时候,整个人都因为巨大的恐惧而像风中的梧桐叶一样瑟瑟发抖。

  邓起很强壮,邓起很会玩刀子。

  唐儿的恐惧是理所当然,因为唐儿至今都还记得许多年前发生在中学校园的一幕:一个男生被吊在树上,邓起手里的刀子雪亮,眼睛里有野兽的光…唐儿一想到这些就很绝望,就开始瑟瑟地抖。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邓起被钢厂派到外地去参观学习,时间为两个月。于是唐儿便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文青水呆在一起…当邓起从外地出差回来的时候,他惊异地发现唐儿怀孕了。但邓起不是傻瓜,他可以从时间上推断出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尽管唐儿一口咬定孩子就是邓起的。  Www.WxIa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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